由于我国大多数城市依然是合流制排水,城市中的大型污水处理设施仍不完善,化粪池在城市排水体系中依然是必需的配套设施。随着城市的发展及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化粪池所带来的问题日益突出。
化粪池的作用
化粪池在污水处理技术中属一级处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悬浮状态的固体污染物质,物理处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级处理要求。经过一级处理后的污水,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达不到排放标准,是二级处理的预处理。在城市排水管网、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化粪池的设置对截留生活废弃固体、初级处理生活污水、缓解水体污染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化粪池的现状
根据环境科学的基本理论,当室外无生活污水专用排水系统,而又必须对室内所排出的污水加以处理后才允许排入合流制排水系统或直接排入水体时,应在建筑物附近设置化粪池进行污水的局部处理。化粪池作为一个对粪便、污泥等悬浮物进行初级沉淀处理的构筑物,几乎存在于每个生活小区里,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但化粪池的现状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化粪池处理效果差,渗漏严重,对地下构筑物腐蚀,污染地下水。
现状化粪池绝大多数均采用砖砌化粪池或者钢筋混凝土化粪池,属于现场砌筑施工的构筑物,当使用达到一定年数的时候,会不同程度出现渗漏现象。并且在施工时,由于施工质量及材料质量存在问题,施工时偷工减料,导致很多化粪池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使用1,2年后就出现严重渗漏的情况。化粪池渗漏的污水,对地下建筑物腐蚀强烈,使其周围土质松软,甚至影响建筑物地基,导致建筑物倾斜甚至坍塌;化粪池长期渗漏,也已经严重污染地下水源及地下供水系统,对我们生活质量、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2)管理混乱,不定期清掏,化粪池失去作用。
化粪池国家标准图集中规定,化粪池应3个月至一年为一个清掏周期,定期清理,以保证正常使用。由于化粪池管理散乱,大部分化粪池由产权部门或物业部门自管,各个管理部门管理力度及重视程度不同,使得大多数化粪池没有按照清掏周期清理,有的老旧小区甚至从未对化粪池进行清掏,化粪池没有起到过滤沉淀的作用,成为摆设。未经过处理的污水直接流入下游管道中,导致管道腐蚀老化、堵塞,甚至污水外溢,造成污染环境;另外长期不清掏,也使化粪池成为细菌及蚊虫的滋生地,导致疾病的传染。
(3)化粪池体积过大,设置困难。
在城市中,新建生活小区及大厦,在其红线内需要设置污水、雨水、给水、电力、电信、供暖等专业管线,化粪池占地面积及埋设深度都很大,严重影响到各专业地下管线的敷设及地下空间的使用。有的园区还在地下设置地下人防或地下停车场,使得化粪池更加无处摆放。
(4)化粪池清掏管理不规范,清掏出的污泥乱排乱放。
由于化粪池清掏管理并不严格,导致很多个人在无相关部门批准,不具备清扫设备和污泥排放处理场所的情况下对化粪池进行清掏,清掏出的污泥随意排放,造成环境的污染和水源的污染。
(5)经化粪池处理的污水会降低污水处理厂内的污水处理效果。
由于化粪池截留的悬浮物经过厌氧分解,会生成有机酸、氨、二氧化碳和硫化氢,致使二级生化处理中的微生物营养成分不足,抑制生化细菌的繁殖,降低处理效果。
3.化粪池的发展方向
3.1取消化粪池
《居住小区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第4.7.3条规定:城镇已建成或已规划城镇污水处理厂,小区的污水能排入污水处理厂服务区内的污水管道,小区内不应再设置污水处理设施。民用建筑是否需要设置化粪池主要取决于所在地区排水设施的完善情况。取消化粪池的设置,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不但提高了污水处理的效率,同时减少经济上的投入,便于统一管理。化粪池的取消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城市必须按照其污水排放的流量设置相应的规模的污水处理厂,同时拥有相应的设施及处理能力;
(2)形成完整的分流制排水系统。污水及雨水必须彻底分开,粪便水与污水共用一条管道或分别设置排水管道,直接排入污水处理厂;
(3)污水管道管材为摩擦系数较小的材料,污水管道管径及坡度能够满足污水在管道内达到自净流速。排水检查井均设置流槽。当管道距离较长时,适当设置沉泥井;
(4)对管道定期清扫、清淤,排水管网畅通。
在我国,绝大多数城市的污水处理厂的数量及处理能力无法满足城市污水排出的需求。城市排水管网都是合流制与分流制共存,且合流制区域均处于老旧城区,其分流制改造受到城市布局及地下管线及构筑物的制约,难度很大。排水管道管材基本上以钢筋混凝土承插管为主,其管道的摩擦系数较大,管道内的淤泥及粪便较易沉积。综上所述,取消化粪池的设置,需要对城市排水系统有一个整体规划,并且需要有一个改造的过程,当条件成熟时,将分散处理变为集中处理是污水处理的主要发展路线。
3.2采用新型化粪池
近些年来我国出现了很多新型化粪池,新型化粪池相比较传统化粪池,其抗腐蚀性,严密性、抗压性及对污水的处理效果有很大提高,例如新型的环保型玻璃钢整体生物化粪池,该产品采用整体成型无接缝技术,有效改善了传统化粪池渗漏对地下水资源污染问题,其内部设置二道环流挂膜装置加大了污水在池内的流程,污水在池内暂留时间增长,生物降解程度得以提高,大大降低了污水中COD及氨氮的指数,同时还具备了格栅、过滤等综合功能,并且安装简便,缩短了施工周期。另外还有立体多槽式化粪池、多功能生态节能化粪池等新型化粪池。城建及规划部门应对化粪池选用进行明文规定,对于新建的民用建筑,一律采用新型化粪池,将有效改善传统化粪池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3.3现状化粪池管理及改造
(1)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机械化作业
化粪池产权应当由排水管理部门或环卫部门进行接收,并且实施终身服务制度,以解决现状化粪池管理分散,不定期清掏的混乱局面。物业公司可以利用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基金利息和业主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定期对接收部门缴纳费用,并设立相关法规对于不缴纳费用及不定期清扫服务进行处罚。上缴费用应专款专用,仅用于化粪池清扫维护使用,严禁挪为它用。化粪池清扫应采用机械化作业,严禁进入化粪池内进行人工清扫,防止化粪池内污泥厌氧分解时产生的沼气、二氧化碳及硫化氢等气体出现中毒现象,保障清扫人员的人身安全。
(2)改造问题严重化粪池
化粪池接收应设置统一标准,接收部门在对化粪池产权接收时,对于问题严重的化粪池需改造验收合格后方可接收。改造可由产权单位自行进行,也可由接收部门有偿代行。
(3)建立档案,便于管理清扫
建档立制是化粪池管理的基础工作,直接影响后续的服务。化粪池档案包括化粪池型号、服务户数、进出水管道走向等固定内容,以及目前运行状况包括化粪池渗漏情况、管道破损情况、地势沉降是否影响进出水畅通等。作业人员了解化粪池状况为实际操作以及设施改造都会提供很大便利。
结束语
现阶段对于化粪池所产生的问题,应当争取统一管理,增强管理力度,做到定期清掏,规范清扫,规划排放,使化粪池起到其应有的功效,减少对环境及水源的污染。对于新建小区及大厦、商场学校等建筑,应当采用新型化粪池,避免传统化粪池所带来的问题重复发生。当城市具备大型污水处理厂及完整排水系统时,就应当取消化粪池的使用,在经济上减少了重复投资,充分发挥了污水处理厂的作用,减少了管理难度,从而彻底解决了化粪池所带来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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